1、 遵守當地國家的法令及風俗

2、 行前備妥旅遊計畫及行程,包括來回機票、日程表、住宿、交通方式、付款能力等,確實填寫入出境申請表(ED卡),以便入境通關查驗

3、 遵守相關入境通關規定,確認護照有效期限

4、 注意旅遊、旅館、交通安全

5、 盡量以信用卡或旅行支票消費,等需要時才簽明兌現

6、 財務遺失或被竊,即向當地警察局報案,並請索取開給證明

7、 信用卡、旅行支票遺失或被竊,即向發行之銀行或公司申報作廢、止付

8、 機票遺失或被竊,應向航空公司申請補發

9、 護照遺失或被竊,應即向當地警察局報案並索取憑證,以便向駐外館處申請入國證明書或補發護照

10、 國外遇急難事件,請立即向外交部駐外館處聯絡

• 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

國外撥打:(當地國國際碼)+886-800- 085-095 (您幫我,您救我)

國內撥打:0800-085- 095

 

• 在大陸地區,請撥打海基會24小時緊急服務專線:(02)2533-9995

• 護照、簽證及文件證明等問題,請於上班時間撥打:

外交部領事事務局:(02)2343-2888(於國外撥打需加上00886)

• 外交部一般業務查詢,請於上班時間撥打:

外交部總機:(02)2348-2999